各學院:
根據教資助〔2024〕141號《河南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fā)銀行河南省分行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現將我校2024年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及數據錄入等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貸款對象
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相關要求
1.貸款額度:每人每年貸款額度不能超過16000元,年度學費、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6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住宿費標準總和據實綜合確定,貸款總額必須為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同時,學生在線和信息管理系統(tǒng)設置學生生活費填報不得高于4000元。
2.貸款發(fā)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起始日:2024年11月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2042年9月20日(3年制);2043年9月20日(4年制)。
借款發(fā)放日:2024年11月16日。
借款起息日:2024年11月16日。
三、數據錄入
1.貸款申請數據錄入必須由申請貸款學生通過在線系統(tǒng)自行錄入。
首次貸款學生:通過“國家開發(fā)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注冊賬戶信息后直接提交貸款申請即可;
續(xù)貸學生:
(1)需至少登陸兩次在線服務系統(tǒng);
(2)通過系統(tǒng)填寫一份100-200字的“續(xù)貸聲明”(少于100字學校將無法審核通過)。
2.各學院需在學生申請后將學生貸款申請導入系統(tǒng),并進行數據審核(貸前管理-申請與審查-明細-導入)。
3.各學院需在2024年10月20日下午16:30前完成系統(tǒng)申請數據的導入、審核工作,同時上報系統(tǒng)數據和紙質資料。
四、學院數據審核
學院貸款數據導入完畢后應及時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應特別注意:
1.家庭住址:家庭住址應按照“省 市 縣 鄉(xiāng) 村”的要求詳細填寫,中間不得省略級別;如果學生家住鄉(xiāng)鎮(zhèn)或者城市應寫明街道、小區(qū)、門牌號等信息。
如:河南省開封市杞縣**(鄉(xiāng))鎮(zhèn)**村**號
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qū)***街道**小區(qū)**號樓**單元**號;
務必杜絕出現只寫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情況,一旦發(fā)現應及時進行補充和完善。
2.家庭電話:如填寫的座機號碼需加上區(qū)號如:0372-********。
3.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學號和考生號是貸款到賬后財務處進行扣劃學費的關鍵數據,因此學院應認真組織學生進行核對,發(fā)現錯誤應及時修改。
4.學生所在年級、班級、畢業(yè)時間是否正確。
在學校審核上報省資助中心的過程中一旦發(fā)現有學生貸款數據不符合要求將被認為該生刻意隱瞞個人信息并直接取消本年度貸款資格,以免影響我校整體貸款工作。
五、貸款學生公示
1.學院貸款學生最終確定后,各學院需對本院本年度貸款學生名單通過張貼或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學院需提交公示照片兩張或公示截圖(電子圖片)。各學院須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公示工作。
2.各學院公示結束后學校資助管理中心將在全校對本年度助學貸款學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天,并將有關公示材料上報省資助中心。
如無公示或公示材料不足的,國家開發(fā)銀行將取消相關高校本年度貸款資格,請各學院務必重視并按要求完成公示工作。
六、需提供紙質材料
1.首次貸款學生需網上申請并打印《國家開發(fā)銀行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并提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家庭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學生本人頁復印件。(以上材料各2份)
2.續(xù)貸學生網上提交續(xù)貸申請并打印《申請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或證件復印件。
3.《國家開發(fā)銀行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一式兩份,在10月20日數據錄入截止時一并上報。
學生處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