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學院:
學校財務處將根據校政字(2006)77號文件(見附件)精神,在11月份對在編教教職工子女入托、入學補助給予報銷。過期不候,請相互轉告。
中州大學財務處
2007年11月2日
關于教職工子女入幼兒園、入學補助的有關規(guī)定
各部門、各學院:
為加速學校發(fā)展,適應擴招后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上級有關計劃生育獨生子政策的有關精神,在原學校教職工子女入托、入學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作規(guī)定如下:
一、凡我校在編教職工的獨生子女(雙包胎子女一人)享受此項規(guī)定。
二、入幼兒園的獨生子女(3-6周歲)每年補助100元,上小學的獨生子女(7-12周歲)每年補助200元。
三、凡在本校上大學的教職工子女,繳納本校應繳學費的60%。
四、凡新分配或調入我校的教職工,從當年開始起計算獨生子女補助年限,在其它地方的年限不予計算。
五、凡調出的教職工,按其獨生子女到達調出時的年限進行補助計算。
六、凡違犯計劃生育和多子女的教職工不享受以上補助規(guī)定。
七、凡享受獨生子女補助的教職工,在享受補助報銷時應出具該子女學校的年級證明或戶口本和收費發(fā)票(含集資費),以入幼兒園年限終止和上小學年限終止分階段一次性按標準總額或發(fā)票實際數(shù)額,按財務報銷程序經批準進行報銷。
八、每年的11月1日-30日為辦理獨生子女報銷的時間,逾期可在下一年度進行報銷。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以前的規(guī)定和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二OO六年十一月五日